目 录范文①:县住建局x年度人才工作述职报告4一、履职情况和工作亮点4(一)优化房源规划布局4(二)拓宽房源筹集渠道。
4(三)加强分配管理。
4(四)加强运营管理5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5三、下步打算和主要措施5一是保障用地及时供应5二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6三是加强分配运营管理6范文②:x年青原区人社局人才工作述职报告6一、履职情况和工作亮点6(一)注重招才引智,不断壮大人才队伍6(二)注重人才培育,不断提高人才能力6(三)注重平台搭建,不断激发人才活力7二、存在困难和问题7(一)人才总量不足7(二)人才整体结构不优7(三)创新人才引进力度不够7三、x年工作重点和思路8(一)大力引进各类人才8(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8(三)优化人才工作环境8范文③:镇党委书记x年度人才工作述职报告8履职情况和工作亮点8(一)坚持党管人才,健全人才工作制度。
8(二)积极纳才,全面培养本土人才。
8(三)筑巢引凤,以合作社带动人才工作。
9(四)广泛宣传,持续服务9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分析9(一)经费投入有限9(二)暖心留才不够细9(三)人才结构比较单一9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10一是在创造引才环境上下功夫10二是在加强人文关怀上下功夫10三是在创新人才引进上下功夫10范文④:住建局x年度人才工作述职报告和自查报告10一、基本情况11(一)强化领导,营造氛围11(二)多措并举,发展人才11(三)优化环境,关心人才12二、存在问题12三、接下来努力的方向12(一)积极引进,大胆使用12(二)创新方式,加强培养12(三)健全机制,创造环境13范文⑤:县工信局人才工作述职报告13一、工作特点及成效13(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3(二)切实履职,成效明显。
14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5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5(一)年初制定人才工作计划,对全年工作进行总体布局15(二)加大教育培养力度15(三)加大企业自主培训力度,积极支持企业创建学习型企业15(四)加强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提供及时有效的人才信息16范文⑥:县统计局人才工作述职报告16一、健全组织,明确任务,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16二、完善管理,确保现有人才作用发挥的最大值。
16二、统计人才给我县统计工作带来了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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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①:县住建局x年度人才工作述职报告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做好了人才住房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履职情况和工作亮点(一)优化房源规划布局按照供地条件成熟优先、配套设施完善优先、住房需求集中优先的原则,统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教育、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与人才住房同步规划建设。将人才住房配建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片区配套能够支撑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项目开发强度。
根据引进人才规模、土地资源和住房需求情况,合理确定租赁型人才住房和产权型人才住房占比,以建设租赁型人才住房为主。
x年,全县完成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x套。
(二)拓宽房源筹集渠道。
一是加强集中建设。
以公共交通便利为导向,实施人才住房集中建设,选择配套条件成熟的地块以及人才较为集中的各类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集中建设人才住房,统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二是严格实物配建。
配建比例、建设规模、租售类型、户型面积、价格等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发改、自然资源、住建部门确定,纳入土地供应附加条件,配建人才住房房源数量用于完成市级下达的人才住房建设任务。
三是购买商品住房。
对全县可售商品住房项目,结合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情况,在项目销售前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向人才发出公告,优先面向人才销售。
四是盘活存量用地。
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污染防护要求的前提下建设人才住房。
五是盘活存量用房。
通过购买、改造、长期租赁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房源,筹集的房源应确保产权清晰、手续完善,户型设计科学实用。
对剩余安置房、棚改腾空房屋、已建成并空置的商业办公用房、保障房等,经改造符合条件的,纳入人才住房房源。
(三)加强分配管理。
一是明确分配条件。
人才住房主要面向在峡江全职工作且在峡江本地无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x年内没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的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以及在我县创新创业并作出贡献的各类人才。
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标准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
二是统一分配条件和程序。
按照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制定的分配对象范围、资格条件、排序规则开展分配工作,县自建人才住房单位不能单独划定或提高申请条件。
县本级投资建设和筹集的人才住房,由市县人才办拟定分配方案、发布分配公告,根据县人才办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经查重审核后,组织实施分配。
各类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组织建设的人才住房优先面向用工单位、园区及周边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人才住房,优先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上述房源分配后的剩余房源以及县建设和筹集的人才住房,由县委组织部分配。
县自建人才住房单位制定的分配方案报县人才办会商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分配。
分配结束后,由我局进行运营管理并录入县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三是明确租金和销售价格标准。
租赁型人才住房租金由县人才办参照保障房租金价格审定收取。
产权型人才住房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x%确定。
具体办法由县人才办会同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部门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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