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加强与医保等部门配合,全年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累计报销xx万人次,支出xx亿元,大幅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医疗保障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落实脱贫人口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立足实际优化调整资助参保和医保扶贫倾斜帮扶政策,实事求是确定待遇标准,确保政策平稳衔接、制度可持续。
二是配合市医保局联合下发《xx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合理调整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
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给予320元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280元定额资助。
过渡期内,识别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250元的定额资助,纳入农村低收入监测范围的监测人口给予160元定额资助。
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三是及时与市医保局对接,将“两类人员”(脱贫人口与监测户)(新识别监测户共xx户xx人)的数据提供给医保部门;同时先后2次召开乡村振兴系统城乡医保参保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脱贫人口和监测户参保工作,要求各县区乡村振兴局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户应保尽保。
四是强化宣传,通过集中与分散宣传相结合形式,利用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短信、局网站等多种媒介向群众推送缴费信息,介绍缴费方式,并充分利用扶贫工作站及扶贫专干纽带作用,做好参保缴费“广播员”,扩大医保缴费知晓率,提高医保征收效率。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主要问题:根据《关于印发xx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8号)精神,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目前,我市稳定脱贫人口(除低保和特困户)共xx余人,由于以往个人缴费全部由政府资助,按照新的政策,每人320元的费用将由其本人承担,每家按3口人计算,需要缴纳费用960元,负担过重,有可能对参保率带来一定的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两类人员”的参保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加强政策解读,通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入村入户宣讲、张贴政策文件,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强调基本医疗保险的普惠性、福利性、公平性,把参保的账给群众算清楚,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保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参保率,确保应保尽保。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
市、县(区)乡村振兴局依托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分析疑点数据,及时发布风险预警。
会同医保、卫健、民政、教育、水利、住建、人社等职能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综合分析部门信息数据,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杜绝该参保的未参保、该代缴保费的未代缴问题发生。
本文发布于:2023-02-22 17:13: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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