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

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3-02-22 16:14:27 阅读: 评论:0

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们: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涉及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处置、安全生产及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工作先讲几点意见。

一、保障改革经费,锁定债权债务,切实做好改革工作中的财务管理工作这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推进改革工作,保障经费,落实相关财政配套政策,强化审计监督。

各乡镇和财政部门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决不允许利用改革之机突击花钱、转移财物、侵占国有资产。

(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涉改乡镇正常运转一是要确保转移支付足额到位。

县财政局要积极对接省、市财政部门,确保我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不能因为乡镇撤并而减少,在此基础上争取更大的资金支持力度。

二是充分保证预算安排到位。

优先保证涉改乡镇的人员工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和重点支出。

要将人员安置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对改革后仍需保留的乡村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机构要继续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资金,应由财政负担部分足额纳入预算安排。

三是强化资金拨付。

县财政要立即对照预算安排,及时下达资金,确保乡镇正常开展工作,要优先保障涉改乡镇资金使用。

同时在分配相关项目资金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涉改乡镇项目资金支持。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后,对涉改乡镇要进行预算调整。

(二)立即锁定债权债务,严禁涉改乡镇新增债务和往来款项一是全面清理债权债务关系,锁定债务余额。

各涉改乡镇要依托历次乡镇债务清理锁定成果,立即对本乡镇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好摸排台账、统计表册等,锁定债务余额,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资料。

重点弄清债权人构成、债务资金来源、债务投向、到期时间分布等信息。

二是分类处置债务。

涉改乡镇要及时与债权人取得联系,告知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可能涉及债务人发生变化,在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提前偿付,也可以在原乡镇整体合并时一并转入新设乡镇。

乡镇债权债务划转方案要涉改乡镇共同研究提出,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共同签章,报县财政局备案后实施。

三是做好往来款项清理及处置工作。

各涉改乡镇对各类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账,锁定往来款项余额,签章后报县财政局备案。

对各类欠款还未应付款,涉改乡镇因抓紧归还,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确定不能偿还的,应划转新设乡镇并及时做好财务处理。

对已形成的应收款项,涉改乡镇应及时予以清收,做好财务处理,报县财政局备案。

四是严禁新增债务和往来款项。

涉改乡镇严格政治规矩和法纪底线,不得产生新的应收款项,不得新增任何欠款和应付款。

县财政局会同县审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改革期间发现违法违规举借行为,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三)强化财务管理,确保乡镇财政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一是规范涉改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县财政局要及时办理涉改乡镇开立撤并银行账户等相关业务,同步调整完善单位信息、信息系统权限和资金支付、财务核算、报表编报等业务流程。

加强账务清理核对,对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要查清原因并进行处理,确保涉改乡镇正常运转,平稳过渡。

二是推进新设乡镇财政所工作联系点机制建设,提升乡镇财政服务能力。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着力加强完善新设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深化财政改革,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严格财政管理,切实提升乡镇财政服务能力。

要建立新设乡镇财政工作联系点机制,实施联系点财政所动态管理,同等条件下优先将新设乡镇财政所纳入联系点工作范围,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

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

落实不兼容岗位人员分离工作要求,财政所会计和出纳岗位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县财政局要开展新设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确保20xx年实现全覆盖培训,全面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本文发布于:2023-02-22 16:14: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meiwen/16770536678083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pdf

标签:行政区划   会上   乡镇   动员   讲话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 专利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