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文 (业主大会表决版,工作制度)

更新时间:2023-02-22 15:56:32 阅读: 评论:0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文

(业主大会表决版,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xx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业主大会名称:xx市xx区xx小区业主大会第三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对业主大会负责。

业主代表会议是本小区业主大会体系的中层组织基础,负责上传下达所在单元或楼栋的业主意见和有关决议的执行。

本小区的业主代表会议,可以通过单元业主代表会议的形式、楼栋长业主代表会议的形式或两者的混合形式组建(以下统称“”业主代表会议”,楼栋长不要求是产权业主,但必须持有产权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监事组是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设立的监督机构,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监督业委会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对业主大会负责。

(说明,本小区的监事组不等同于xx省有关法规中的业主监督委员会,因此可不通过业主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具体产生办法见下文。

)第四条 业主大会、业委会、业主代表会议、监事组应自觉接受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房产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规范运作。

业主大会、业委会、业主代表会议、监事组作出的决定,应当主动告知物业所在地社区,并认真听取社区的建议。

第二章 业主大会第五条 本小区只设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业委会、一个业主代表会议和一个监事组。

本小区业主大会制度应秉承产权民主自治和科学合理原则,在业主大会体系框架下应实现分权制衡的制度,各权力机构的运作应遵循功能形式对立、内在利益统一的总原则;因此,在业主大会体系框架下,本小区应逐步推行并实现业主代表会议制度的日常化。

1.在适当情形下,可由业主代表会议按照《民法典》的委托原则和业主共同决定原则代行业主大会相关权限。

本业主大会同意在业委会成立后,业主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来源如下:第一类情形,根据《民法典》中的授权委托代理原则,结合本小区实际,本小区的受托人联合结成业主代表会议,该业主代表会议的总人数不应超过30人,并应经业委会盖章公示程序予以确认后,成为业主代表会议的代表,可按代议制方式,并遵循民法典的业主共同决定原则行使业主大会的决议权。

第二类情形,本小区业主大会可设立业主代表会议作为议事决策机构,可根据业主代表的权限履行业主大会职权。

该业主代表会议的代表可以楼栋、单元、楼层或划定楼层和片区为单位,按20-100户配比1个业主代表的比例由业委会组织选出,业主代表在其代表的区域户数范围单位中应有双过半的业主赞成。

获选的业主代表在其规定任期内,有权行使其代表范围内业主之投票权。

业主代表会议由该类代表组成,接受业主就参与表决、履行业主代表职权的全面授权,任期5年。

第三类情形,本业主大会同意可由业委会结合小区有关自建或推荐情况,选择合适人选后,以业主代表会议名单形式经小区公示后准予确认。

2021年本小区可采取第三类情形建立业主代表会议(以后可由第一类或第二类情形或综合两类情形建立,具体由业委会制定具体方案经小区公示后再予施行)。

业主代表会议的受托人代表或推选式代表在程序上应由业委会授予其书面委任状予以确认。

业主代表会议设秘书长,秘书长本身应为业主代表会议的代表,担任业主代表会议总召集人。

业主代表会议的投票权利和职权功能总方案在由业委会确认并公示后,业委会应设立其机构公章交付业主代表会议予以使用。

本文发布于:2023-02-22 15:56: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meiwen/16770525918069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文 (业主大会表决版,工作制度).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文 (业主大会表决版,工作制度).pdf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 专利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