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单位参评单位为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及市直有关单位。
参评单位分为综合考评单位和征求意见单位。
其中,综合考评单位包括:社会服务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政府及其他单位,党群部门。
二、评价内容1、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主要指各单位服务的态度与质量,办事效率等情况。
2、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主要指各单位办事的公正与公平,廉洁守法等情况。
3、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主要指各单位工作的业绩与效果,社会反响等情况。
各投票人员根据上述情况,对市直各单位进行分析后,作出综合评价。
三、投票层面评选投票分九个层面进行:1、市党代会代表;2、市人大代表;3、市政协委员;4、省直机关、老干部、专家学者和市行风评议代表;5、区、县(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6、区县(市)的部、委、办、局和区县(市)及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街道(乡镇)党政(包括人大)负责人;7、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人;8、企业代表;9、市民代表。
除企业、市民外,其余投票层面均按80%的比例随机抽样产生投票人员。
抽样方式采取分层面抽样。
四、统计计算1、量表设置。
综合评价设“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5个量表,同时设“弃权”。
2、权重设置。
采用差别权重。
根据综合考评单位的分类,分别设置各投票层面权重。
具体见下表:权重设置投票层面综合考评单位分类社会服务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党群部门1、市党代表10%12%12%2、市人大代表10%12%12%3、市政协委员10%12%12%4、省直机关、老干部、专家学者、市行风评议代表9%9%9%5、区、县(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8%11%11%6、区县(市)的部、委、办、局及街道(乡镇)党政(包括人大)负责人8%8%9%7、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人8%8%9%8、企业代表12%8%6%9、市民代表25%20%20%合计100%100%100%3、分值设置。
对“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分别赋以“100、80、60、30、0”分值,计算出各单位评选得分。
4、统计抽样。
对各投票层面采用随机抽样统计,抽样比例为80%。
5、设置系数。
根据参加评选单位的分类,设置不同的评选系数,其中,社会服务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为1.05,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政府及其他单位为1.01,党群部门为1.00。
本文发布于:2023-02-22 13:43: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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