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xx省xx市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对派驻机构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开展监督情况进行调研。
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思想认识存在误区。
一是被监督单位方面。
有的被监督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没有完全做到民主、公开、科学、规范。
如,有的事项上会成了走过场,只有决策结果、没有集体讨论研究的决策过程;有的被监督单位个别重要会议未按时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选择性地邀请参与监督,重大事项风险防控论证不充分,存在临时开会、突袭开会的现象。
二是派驻机构方面。
个别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责定位模糊,认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被监督单位相关部门的事,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只需要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参加会议进行程序监督即可。
决策内容程序模糊。
有的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的界定,细化、量化、标准化指标不够,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项目安排、资金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责任界定等不够明确。
有的单位集体讨论研究“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对于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如何等情况,事后很少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派驻机构很少能做到全程参与;有的“三重一大”议题专业性较强或涉及面较广,决策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征求意见不广泛,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升。
监督力度有所欠缺。
有的派驻机构定位不够精准,直接参与到“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中,脱离了“三转”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派驻监督的实际效果。
有的派驻机构力量总体较为薄弱,面对大量的“三重一大”报备事项,只能对事项报备材料及少数重点事项进行监督,没有精力做到监督全覆盖。
部分派驻机构对被监督单位行业风险了解不深,尤其是对工程招投标等专业性较强事项的监督办法不多,一些重大事项参与不到点上,特别是针对少报、漏报、误报、瞒报等问题,缺乏具体管用的处置办法。
本文发布于:2023-02-22 12:49: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meiwen/16770413967923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三重一大相关理论文章汇编(3篇).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三重一大相关理论文章汇编(3篇).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