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任务是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集中资源开展脱贫攻坚,转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根据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和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健全防止返贫常态化动态监测帮扶机制。
完善稳定脱贫“331”工作体系,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帮扶。
结合农户主动申报情况,“尖刀班”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走访排查,乡镇及时进行集中研判,行业部门同步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对监测发现的致贫返贫户建档立卡,由“尖刀班”对其按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制定“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确定“尖刀班”结对帮扶责任人,实行精准帮扶脱贫。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2.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将集中安置点纳入基层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全县25个200人以上的安置点设置管理中心或服务站,做到“五有”,即有专班专人、有管理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经费来源。
集中安置点道路、供电、自来水、垃圾污水处理、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根据需要建设卫生室、红白喜事专用场地、公墓等公共服务场所。
实现xx个xx户以上安置点扶贫车间(扶贫工厂)建设全覆盖。
利用扶贫车间、产业基地、旅游景区、公益性岗位、点对点服务等方式,加大小型安置点及分散安置户发展种养业和组织务工的力度。
对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就业、创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稳定脱贫能力。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3.完善兜底保障政策。
农村低保向以农业生产或务工收入为主的家庭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和高龄老人等重点对象倾斜,向主要由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组成的家庭、一个劳动力养活多个家庭成员的家庭倾斜。
调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农村低保家庭应及时退出,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应及时纳入,加大对享受低保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对象临时救助力度。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本文发布于:2023-02-22 12:14: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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