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和职工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x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指示精神、市委书记讲话精神和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剖析、领悟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结合自身情况,对照反省,查摆问题,把全局的思想统一起来,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
二是抽调x名组建县司法局脱贫办,成立以我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脱贫办,专门负责整改落实的协调统筹工作,并负责牵头全局的脱贫攻坚工作。
同时,要继续采取“局领导包村、干部包户”这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做到每月至少进村入户一次以上,及时了解贫困户的困难与需求,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二、坚持真抓实干,务求落实到位一是要认真对待,务必尽到帮扶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核对帮扶贫困户的基本信息,从精准识别、“一超六有”、精准退出等方面认真落实,帮助贫困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奖补政策申请措施,督促村、镇落实帮扶政策,不断引导贫困户树立正确的脱贫观念,持续对贫困户进行感恩教育。
二是深入推进普法宣传,结合村居特点,采取广播、活动展板、标语、接待咨询等形式对居民进行法律知识宣传。
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援助受援证等资料;利用好普法讲师团,在村居、学校、集市给村民上法治课;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送法进农村,在田间地头“见缝插针”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反家庭暴力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和农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积极认真实施司法扶贫子女赡养奖补政策,引导老人户与其子女签订赡养协议、赡养承诺书。
如贫困户的子女有能力赡养却不愿赡养,或是由分户造成贫困的,要对其子女进行具体的批评教育,通过签订赡养协议引导改正。
批评教育引导无效的,在贫困户愿意的情况下,通过诉讼程序追索赡养费。
对贫困户权益收到侵害的,以援助手段帮助贫困户维护合法权益;引导村级人民调解员积极作为,充分化解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的家庭矛盾,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司法干预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同时,对子女赡养老人的行为实行奖补,促进传统孝德的发扬和良好风气的形成。
本文发布于:2023-02-22 12:03: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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