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全面推行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相关要求,制定我局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具体内容如下:一、实施对象xxx局全体正式党员。
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的党员,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经局党支部全体党员集体表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批准同意后,可以不参加积分管理。
二、考核内容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采取百分制,主要包括基础积分和贡献积分两大类。
基础积分80分,旨在划出党员义务的明晰底线,体现对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要求;贡献积分20分,重在树立党员先锋指数的标准高线,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实际争当先锋、争作表率、树立良好形象。
(一)基础积分(80分)。
主要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弘扬正气等方面明确要求、筑牢底线。
实行扣分制,未完成一项扣去相应分数。
1、对党忠诚老实。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活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绝对服从组织安排、绝对执行组织决议,定期如实向组织汇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妄加议论,不搞团团伙伙,始终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2、敢于担当负责。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树正气、讲真话、办实事方面无不良反映。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折不扣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团结协作,服从大局,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
3、严格遵纪守法。
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等廉洁自律规定,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违反政策现象。
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本文发布于:2023-02-22 08:52: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meiwen/16770271586966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x局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考核细则.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x局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考核细则.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