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爱党热情和干事创业活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现就“七一”前后在全县开展一系列庆祝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通过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庆祝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回顾党的历程、讴歌党的伟绩、铭记党的恩情、践行党的宗旨,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履职尽责、担当实干,推动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县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为全面建成“一强三名”、加快建设更高质量的富强美丽幸福新x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1、组织一次主题党日。
全县各党支部以6月、7月主题党日、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为载体,开展一次“学党史强党性 我承诺我践行”主题党日,通过学习交流、履职承诺,引导党员公开承诺为民宗旨、惠民实事,赢得群众信任,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群众能力。
2、组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7月上旬,各党支部要组织召开一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
会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开展一次普遍性谈心谈话,进行一次党性分析;会上,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对自身查摆的问题、别人指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剖析,建立台账抓好整改。
3、举行一次“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于“七一”前将纪念章发放到老党员手中。
各党(工)委可结合“七一”表彰会议或召开专门纪念章颁发会议,向党员颁发纪念章。
颁发仪式要庄重简朴,避免形式主义。
4、开展一轮走访慰问活动。
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对生活困难党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等群体进行走访慰问。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可以列支部分资金,组织班子成员走访慰问一批优秀党员、有突出贡献的党员,以及生活困难党员;县直各部门单位可以组织走访本单位本系统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等。
5、开展一次“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七一”前后,各党(工)委要组织党员深入包联贫困户、包联社区,大力推行党组织领办志愿服务队,并以“党徽在闪耀”为主题,开展环境整治、矛盾化解、志愿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
每名党员至少收集1-2条包联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居、社区党组织反馈;为包联群众办1-2件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本文发布于:2023-02-22 03:33: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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