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般用中间党派、中间势力等代指活跃于国共两党之外的“第三势力”,直至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首次提到“民主党派”,指那些不依附于国民党且为争取民主而斗争的党派,这一政治术语逐渐得到各中间党派的认同并开始广泛使用。
1949年9月,周恩来在政协一届一次会议中指明参加政协筹备会的十四个党派单位的决定标准是:在1948年“五一”前就建立了组织或已开始建立组织,并很快响应了“五一”号召的。
这事实上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民主党派的一种官方界定,表示从1948年5月5日响应“五一”口号那天起,中间党派真正从中间道路转向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实现历史性转折。
面对中国该往何处去的历史课题,中间党派在政治立场上主张“调和国共”,既反对国民党的一党独裁,也不赞同共产党的革命道路,要求以和平的方式进行社会政治改良运动,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他们由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组成,具有阶级联盟的性质。
以由“三党三派”发展而来的民盟为例,其内部组织成分十分复杂,客观上既有楚图南、周新民等中共地下党员和李相符、田一平等“党盟交叉”,有以沈钧儒、史良、胡愈之为代表的“亲共左派”,也有以张东荪、罗隆基为代表的“中间路线”倡导者,还有以青年党、国社党为代表与国民党较为靠近的右翼分子。
抗战胜利之初,在相对宽松的民主政治氛围下中间党派迎来了组织发展的黄金时期,不少民主人士纷纷组建新党,如黄炎培、胡厥文发起的中国民主建国会,马叙伦、王绍鏊发起的中国民主促进会,以及许德珩创建的九三学社等,而此前建立组织的中国致公党、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第三党和中国民主同盟也在此时更名、改组、确立新的斗争策略,提出自己的建国方案;重庆政治协商会议期间,国共两党正式承认了民盟作为中国第三大党的地位,会上民盟与共产党相互配合达成和平民主“五项决议”;直到1947年11月,情况急转直下,中国民主同盟被迫宣布解散组织,标志着中间党派的发展跌落谷底;此后各中间党派转入地下,进入缓慢恢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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