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参与范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二、时间要求活动从3月开始,6—7月掀起办实事高潮,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三、办好实事1.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芙蓉学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农村公共厕所改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行政村配电网改造、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疾控中心达标、提升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法律援助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2.围绕“八有”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一批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民生实事。各级党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八有”(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乐有所去)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认真研究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公共服务和关爱特殊群众的民生实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根据职责范围力争办10件以上涉及群众共同利益的实事,各基层党组织办3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每个党员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所有“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按照一事一档进行存档备查。3.认真组织好“群众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任务必须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底前全面完成。认真组织开展“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要系统进行展播,各单位自主实施的民生实事至少申报1项以上参加展播。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党委(党组)亲自抓,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县委党史教育巡回指导组要精心指导,对许空诺、凑数式的办实事及时纠正,对效果好、影响大的实事要及时向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推荐。3.加强舆论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每周要宣传2件以上典型案例,活动结束前要进行一次系统回顾,推出“群众最暖心的100件实事”系列节目,分行业、分部门、分区域总结报道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向上级媒体推荐xx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