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结合市直单位党员队伍实际,现印发《2021年市直单位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近年来,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一大批优秀分子表达了加入党组织的强烈愿望。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更多优秀分子及时吸纳到党内来,有利于彰显党的强大号召力凝聚力,激励广大群众把爱党信党跟党走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动力。各级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做好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作为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指导。要抓紧研究谋划,制定全面落实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将教育、培养、发展各个环节的措施考虑周全、落实落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员发展计划,确保2021年7月底前完成计划数的80%,未按计划发展需逐个做出说明,并通报批评。
二、从严规范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
1.严格发展党员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把是否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发展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认真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制度,决不能降低要求。
2.重视考察培养。各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党课、思想政治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时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按规定做好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要重点考察入党申请人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压实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的责任,切实提高党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3.严格落实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规定,严把每个关口,要对照《x市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手册》、《x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政治审查、组织审批、入党宣誓、按期转正等入党基本程序和纪实工作;落实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制度;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落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
本文发布于:2023-02-21 07:47: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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