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脱贫摘帽后“衔接转换”的下半篇文章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7:38 阅读: 评论:0
写好脱贫摘帽后“衔接转换”的下半篇文章民亦劳止,汔可小康。近日,随着贵州省6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出列,我国832个贫困县,尤其是挂牌督战的52个深度贫困地区全部脱贫摘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饱含“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的人民情怀,站在统揽“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一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这个高难度“加试题”,一手坚持脱贫攻坚目标不动摇、标准不降低、时间不延迟,如期兑现了党的庄严承诺,“不少一地、不落一人”地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然而,革命尚未成功,仍需努力。应该认识到,贫困县摘帽、区域性整体脱贫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性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并不意味着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和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更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躺在功劳簿上”歇歇脚、喘喘气、打打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摆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脱贫摘帽作为奋斗的新起点,蹄疾步稳地写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转换”的下半篇文章。推动规划衔接,实现从“断层”到“过渡”的转换。“十四五”时期既是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转型的过渡时期。相比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为更高层次的接续性规划,既要避免“断崖式”的全面撤退,也要防止“跨越式”的一蹴而就,而是要有“过渡式”的循序渐进。恰逢制定“十四五”规划,我们要针对不同发展水平、村庄类型,加强分类规划、梯次推进,综合考虑人口流动、区位条件、发展趋势和城镇化现状等因素,遵循乡村建设规律,衔接好市县总体规划、镇村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易地搬迁、产业调整等专业规划,实现村域层面的“多规合一”,防止“规划断层”和“千村一面”。推动机制衔接,实现从“探索”到“传承”的转换。我国的脱贫攻坚之所以能取得举世瞩目的显著成效,关键之一就是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减贫机制。在长达5年的脱贫攻坚战中,我们制定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创新了“保留一批、延期一批、整合一批、取消一批”的统筹机制,探索了“四个不摘”“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从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要善于总结有益经验,借鉴有效做法。在传承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五级书记”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研究出台责任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推进等实施细则,科学研判需要延续或升级的产业和项目,建立更加合理的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考评体系,在乡村振兴的过渡阶段延续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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