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

法院主题党日微党课讲稿:中华传统法文化的史鉴价值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7:37 阅读: 评论:0

法院主题党日微党课讲稿:中华传统法文化的史鉴价值主题党日微党课讲稿:在中华传统法文化中,民惟邦本的民本主义,德法互补的治国要略,严以治官、宽以养民的施政方针,良法善治的法治追求,都是重构新时代中华法系的重要文化资源。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激活传统法文化的优秀部分并使之创造性发展和创新性转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可资借鉴的法文化支持。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中唯一经历五千年历史发展而从未中断的国家。就法文化而言,同样源远流长、代有兴革,既融入了古圣先贤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又积累了治国理政方面的丰富经验与教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对中华传统优秀法文化进行创造性发展和创新性转化,真正做到以史为鉴。以民为本民心向背对国家兴衰起着决定性作用。《尚书·五子之歌》根据夏王失德失民亡国的教训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周朝在灭掉商朝以后,也有戒于纣王失民亡国的教训,强调国应以民为本,“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孔子提倡仁者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其后孟子将孔子的仁学发展成为仁政学说,进一步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进而总结“君为民而立”。西汉贾谊总结秦亡的教训时指出,“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此之谓民无不为本也。”后世的有道明君、有识之士总是以利民、富民、惠民作为国策的支撑点。民本思想对中华传统法文化有着深远影响,民惟邦本的治国要略在中国传统法律的各个层面都有很多具体体现。比如,中国古代有关土地、水利、赋税的立法,都是着眼于保民生的;自汉朝起,法律对老、幼、残、疾等社会弱势群体实行恤刑,《唐律疏议》以来的历代法典,都规定了对70岁以上、15岁以下,废疾笃疾和孕妇等社会弱势群体不得刑讯,并可减免刑罚。这些规定蕴含着鲜明的人文关怀,体现了国家的仁政。德法共治德法共治是古圣先贤从悠久而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中得出的结论。德的功用主要在于教化,历代开明的统治者、思想家都主张以德化民,即以德消除人所具有的不良心性,使之得到净化臻于良善,进而改良风俗,发挥道德的化民之心性与风俗的作用。道德虽可以化民、可以正俗,但由于缺乏国家强制力,只能化而不能禁止,诚如孟子所言,“徒善不足以为政”。所以需要得到法律的配合和支撑,才能真正发挥以德治国的作用。就法律而言,其职能在禁暴惩奸止恶,但法律如果失去了道德的主宰,不仅丧失应有的权威性和正义性,而且难免流于滥罚酷刑的歧途。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德法互补互用、共同为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本文发布于:2023-02-21 04:15: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meiwen/16769240782834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法院主题党日微党课讲稿:中华传统法文化的史鉴价值.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法院主题党日微党课讲稿:中华传统法文化的史鉴价值.pdf

标签:法文   党课   讲稿   中华   法院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 专利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