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做新时期合格党员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7:34 阅读: 评论:0
党课讲稿:做新时期合格党员关于合格党员的标准问题,我们党的领导人有过很多相关论述。指出:“一 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 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 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 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邓小平也说过:“热爱祖国,热爱 人民,热爱自己的党,是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等等。 现行党章继承了老一辈革命家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观点,吸收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 来党的建设经验和教训,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成果、新特点,对合格党员标 准提出了新要求和原则性规定。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共产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现行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 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 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有共 产主义理想,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普通劳动人民的本色。这是党员最基本 的标准,也是党和国家对党员最基本的要求。二是党章明确了共产党员要做什么样的事。一名合格党员要参加组织生活。加入到 党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的地方。这就决定了党员在和普通群众 一起参加学习、工作、生活的同时,还要参与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领导。现行党章规定,党员要承认党的纲领和 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党费;每个 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监督。参加组织生活、遵守组织章 程、维护组织团结、按时交纳党费,这是一名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事。一名合格党员还要勇于承担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是党章规定中 最能体现出党员标准的内容。现行党章明确了党员所拥有的八项义务,包括加强学习、 贯彻党的路线、遵守党纪国法、密切联系群众等。这从学习、政治、组织纪律、道德作 风四个方面对党员提出了最基本要求,是衡量一名党员是否合格的最直接标准。 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党章还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建 议权、监督权、检举和揭发权、控告和申诉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等。这是党员正常参与 党内生活的重要保证,党员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推动党的 建设不断发展。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是党的宗旨的具体践行者。一名合格的党员应该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的事业,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奋勇前行。 习眼中的合格党员 讲政治、有信念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 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 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形象地说,理想信 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 就会得“软骨病”。全体共产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 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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