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及加减分报告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7:31 阅读: 评论:0
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及加减分报告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为认真落实新时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省一流市前茅”争先创优目标,充分运用“三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发挥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导向作用,根据《xx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和市委、县委对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范围及单位分类(一)镇(xx个)(二)县直部门(xx个)党群部门(xx个):纪委监委、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人武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编办、机关工委、党校、档案馆、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科协、文联。政府部门(xx个):政府办、发改局、教体科技局、经贸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退役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信访局、林业局、招商服务中心、供销联社、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创建办、生态环境分局。(三)国有企业(x个)城乡开发公司、扶贫开发公司、经开区开发公司。(四)驻x单位(xx个)税务局、烟草局、人行xx支行、农行xx支行、工行xx支行、农发行xx支行、农商银行、长安银行、邮储行xx支行、供电分公司、邮政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公路段、养老经办中心、xx水电厂、广电网络公司、气象局、水文站。二、考核内容全县实施统一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本着突出专项考核评比,夯实综合考核支撑的原则,结合市、县考核工作要求,紧盯关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脱贫攻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专项工作实施重点考核,建立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x+x”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统一考核,统一奖惩。(一)综合考核(包括目标任务考核、社会评价、工作绩效加减分三个部分)目标任务考核。依据《xx县2020年度各镇、县直部门、国有企业、驻x单位目标责任考核量化标准》确定的目标任务及赋分权重进行考核。社会评价。包括县级领导评价、优化营商环境、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赋分三项内容。工作绩效加减分。加分项目八类:超额完成市考指标任务、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省厅(局)级及以上工作现场会、超额完成县重点加分指标任务、获得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考核第一、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加分。减分项目六类:未完成市考指标任务、未完成县下达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督查督办事项整改不力、被通报批评、工作出现重大问题减分(具体加减分标准见附件)。同时,对当年承担市考工作任务,为我县争取市考加分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授予“市对县考核创优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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