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材料: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精神,加快构建开放发展新体制,争创国际竞争新优势,争当全市“开放合作标杆、产业发展高地”,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一特三提升”作为工作指向和抓手,紧扣“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坚持项目立区,强化创新引领,加快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不断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全力打造开放合作标杆,加快建设产业发展高地。(二)目标任务1、进位争先目标。全力打造开放合作标杆,加快建设产业发展高地,力争通过3-5年努力,跻身全国50强,全省开发区前10强,全省独立板块开发区前5强。其中,2020年,力争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考核中前进30位,在全省开发区考核中进入前20强,外资、固投、财政等核心指标增幅在全省9个独立板块开发区中前进2-3位;在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中,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列前3位。2、对外开放目标。加快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力争通过3-5年努力,实现外资实际到账占全市比重不低于50%,进出口总额占全市比重不低于40%,建成国际化的韩资密集区、汽车科技园、东部光谷、电子信息港、临港产业高地、现代服务名城。其中,2020年,力争外资实际到账7.8亿美元,占全市比重40%以上;进出口总额27.9亿美元,其中外贸出口额占全市比重17%以上;新增外商投资企业54家,力争在全国3个中韩产业园中居首位。3、改革创新目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完善人才保障,每年新增国家高企35家,力争通过3-5年努力,实现国家高企总数突破200家,建成国家级科技创新孵化基地。其中,2020年,确保引进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60名,新增各类高新技术企业125家,国家高企总数突破100家。4、集约节约目标。坚持节约集约发展,探索土地复合利用供地政策,力争通过3-5年努力,土地产出率、智能制造普及率走在国家级开发区前列。从2020年起,征地类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000万元/亩,租赁厂房类项目年税收不低于500元/平方米。单位建设用地税收收入增长20%以上,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6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