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业农村领域“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7:12 阅读: 评论:0
开展农业农村领域“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省“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根据省委平安山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相关工作的通知》(x平安办〔2020〕x号)要求,切实抓好农业农村领域“三零”创建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指示精神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开展“三零”创建工作要求,从最基层的乡村抓起,从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抓起,以“三零”创建工作为切入点,着力化解广大农民群众身边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为落实我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通过深入开展“三零”创建工作,推动广大农村和农业企业符合创建标准的数量逐年上升,力争到2022年底,全省“三零”村占到80%以上,“三零”农业企业占到90%以上。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信访、农业生产安全开展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早在小;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三、主要举措1.摸清矛盾纠纷,排查安全隐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指导村、农业企业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盲点。深入细致排查矛盾纠纷,在全省开展“四个重点”信访矛盾化解化解攻坚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假冒伪劣农资,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围绕种植、畜牧兽医、渔业、农业机械、农村能源等领域,重点排查涉液氨使用的畜禽屠宰、农产品保鲜贮藏企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农村户用沼气、农机合作社、饲料加工企业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以及高毒农药经营、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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