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三零”创建工作是省委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也是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精神和省、xx市、xx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扎实做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三零”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平安法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从影响人民群众及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抓起,以“三零”创建工作为切入点,着力化解群众身边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二、目标任务1、坚持目标导向。通过深入开展“三零”创建工作,推动全系统机关、单位及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达到“三零”创建标准的数量逐年上升,力争到2022年底,每年“三零”机关、单位和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达到90%以上。2、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信访、安全和内部治理等风险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通过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3、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夯实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人民群众及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三、创建标准(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1、党组织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2、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福利待遇保障到位。3、领导责任制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是“三零”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职责内责任。4、维护稳定的组织机构健全且运转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