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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民政部门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7:12 阅读: 评论:0

民政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民政部门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局机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应急指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1.2编制依据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1.3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2)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从源头上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稳定工作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重大事件的各种因素。(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要及时报告区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要相互配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2.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xx、xx成员: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2.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民政局职责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开展应急管理工作。(2)分析、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判断事件形势及事态发展走向。(3)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4)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等有关重大事项。2.3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办公室主任由xx担任。其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2.4成员股(室)和下属单位职责(1)制定本股室和单位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参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指挥、决策和协助处理有关群体事件。(3)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3、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程序认真履行好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严格报送程序,坚决做到“三同时一提前”:向区委区领导报送的同时,必须报送区委办公室;向区应急管理局报送的同时,必须报送区委办公室;向自治区、市对口部门报送的同时,必须报送区委办公室;向社会大众公布前,必须提前报送区委办公室。要严肃报送纪律,凡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重要紧急情况,必须在20分钟内上报初步情况、1小时内上报准确情况(座机xx或手机xx),同时报送书面报告,根据事件进展随时跟踪续报,确保重大紧急信息准确、高效报送。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局领导指示及时通知局机关主要职能股(室)和下属单位作应急处置,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积极协助。主要职能股(室)和下属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1)在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加强沟通、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坚决服从指挥,不得推委懈怠。(2)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局应急办提出终止应急状态的建议,经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终止应急处置工作。4、后期处置(1)事件平息后,各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2)局应急办应会同各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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