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7:02 阅读: 评论:0
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扎实落实文明单位建设总体规划,全面提升我局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水平,促进统计事业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双丰收,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根据省级文明单位的考核标准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循文明单位“重在建设、重视创建过程、注重创建实效”的原则,将文明单位创建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统计业务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内部管理和综合治理,不断提升职工履职能力水平,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要求、更强的作风、更优的环境、更好的状态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促进我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二、总体目标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巩固成效、保持荣誉、提升水平、再创佳绩”为切入点,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要求,全面提升统计事业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文明行业创建和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提升单位的文明程度,进一步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我局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水平。三、创建任务(一) 加强组织领导,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抓组织领导。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单位一把手总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全员参与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层负责制,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二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创建坚强的领导班子,实现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务实清廉,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在创建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能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的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领导集体。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抓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决策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规范领导班子议事程序,实行党组成员工作报告制度。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重实干、办实事,关心干部职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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