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常用制度汇编组工干部行为规范组工干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组工干部。第一章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组工干部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大公无私,唯贤是举。第一条 任人唯贤,不准封官许愿,拉拉扯扯,搞小圈子。第二条 扶正祛邪,自觉抵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升迁或者职务变动的行为,不准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第三条 秉公办事,刚直不阿,不准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或者讲人情,看关系。第四条 全面、历史、客观公正地看待,不准孤立、静止、片面地评价干部,重才轻德或者重德轻才。第五条 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不准搞个人说了算。第二章 严守法纪,按章办事组工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第一条 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准违反工作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第二条 如实反映情况,敢讲真话,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第三条 提高政治警惕性,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第四条 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第三章 牢记宗旨,端正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