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镇乡)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58 阅读: 评论:0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镇乡)一、党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学习并贯彻执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向镇党委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4.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5.推动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会成员职责清单,督促党委会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并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6.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3.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属地监管,推动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定期检查考核,组织镇政府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干部在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4.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4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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