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53 阅读: 评论:0
以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问题: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如何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找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做好新时代国企党建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找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促进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国企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条例》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坚持国企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是促进国企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根本保障。 一是有机融入治理制度。要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独资、全资和控股企业章程,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都纳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从公司章程、日常规章制度等,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成为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是有机融入治理体制。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使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要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推动各级企业特别是一级、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层层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推进人事管理和基层党建由一个部门抓、一个领导管,切实解决国有企业二级以下企业党建工作“层层递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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