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建会工作指南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47 阅读: 评论:0
市总工会建会工作指南建 会 形 式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为做好企业建会工作,现将建会形式明确如下:会员25人以上的应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5人以下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200人以上的,应设立专职工会主席及专职工会工作人员。建 会 程 序①成立工会筹备组。由党组织提出工会筹备组人选,没有党组织的,由上级工会与职工代表和企业党组织共同协商,成立工会筹备组,②工会筹备组向上级工会书面请示申请建会;③由工会筹备组负责,向广大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任务及会员的权利义务、组建工会的目的意义;④发展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会员花名册,建立分会或工会小组;⑤组织会员民主推选或由上级工会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正副主席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候选人,并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准,并将工会主席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⑥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工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分别召开工会委员会委员会议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会议,或由大会直接选举工会正副王席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⑦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⑧选举结果经上级工会批准后,宣布工会组织正式成立。建 会 要 求建立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坚持一手抓建会,一手抓作用的发挥,做到“八有”:有牌子、有批复、有印章、有帐号、有办公地点、有制度、有活动、有档案。基层工会机构设置1、工会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委员3―5人。可设组织、宣传、生产、生活、女工、劳动保护等委员,2 5人以下的单位也可由3人组成,其中主席1人,委员可兼任。2、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主任可由工会副主席兼任,也可另选他人,成员由财会人员担任。3、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l0人以上的单位应成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候选人由工会推选,组织女职工或女职工代表选举通过。4、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由工会与企业协商确定,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5、职工200人以上的单位可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人数由工会与企、事业单位协商确定。关于申请组建工会的请示×××工会:我公司(单位)于x年x月成立,现有职工x x人,根据《工会法》及《江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和职工意愿,我单位拟组建工会,特成立工会筹备组,组长×××,成员×××、×××。当否,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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