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实施方案(通用版)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37 阅读: 评论:0
办理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实施方案(通用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强2019年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特制定本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委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2)。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认真办理。各分管领导要亲自主持会议,对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的案由进行深入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各承办科室、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落实。要建立和完善交办、承办、审核、答复、督查等制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严控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在办理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时,各承办科室、单位要按照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切实加强实地调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对应该解决但工作有难度的问题,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尽力解决;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请代表、委员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对列入规划计划分阶段解决的问题,要兑现承诺逐步解决;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在充分说明缘由的基础上给予坦诚、详细的解释说明。主办件和会办件分别于2019年x月x日、x月xx日前由各责任科室和单位完成初步回复意见,经委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委办公室;委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完成正式回复意见报市人大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政协提案委和主办单位,并上门征求建议人的意见和建议。三、规范答复内容,保证办理质量办理工作要坚持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注重办理质量,努力提高落实率。委办公室将按照办理工作要求对各承办单位答复情况进行“三查”:一查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是否做到有问必答;二查办理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三查格式是否规范、准确。对不符合答复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保证办理的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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