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党课专题讲稿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功成不必在我”这句话,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多次强调过。早在主政浙江时,其评论汇编《之江新语》中有一篇文章《要甘于做铺垫之事》,开篇就指出:“领导干部要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抓好各项工作。‘功成不必在我’,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也曾指出:“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要一抓到底、善始善终。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习近平总书记的话道出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为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标尺。一、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政绩是从政者在履职过程中的业绩,政绩观是从政者对政绩的总体看法和基本观点。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是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思想的本质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领导干部成长进步的必要条件。(一)树立正确政绩观,是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思想的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同样,人民群众也是创造政绩的主体,是取得政绩的必要条件。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解决好“依靠谁创造政绩”的问题。2018年3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人民,不能脱离群众。只有把人民群众摆在主体位置,看到人民群众内在的潜力和力量,才能指引我们遵循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一步步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才能加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步伐。树立正确政绩观,还要解决好“为了谁创造政绩”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在浙江任职期间,他曾在《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中写道:“对领导干部来说,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百姓造福,应该有政绩,也必须追求政绩。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领导干部,只有真正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为民办实事、办真事,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戴。因此,“为了谁创造政绩”,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还是为个人谋私利,是衡量领导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的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