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高新区全员聘任制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26 阅读: 评论:0
聘任制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x发〔20xx〕x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发〔20xx〕x号)精神,结合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市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推行全员聘任制,依岗定薪、岗变薪变,彻底打破身份限制,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努力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为高新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二、指导原则(一)推进岗位设置规范化。在工管委内设机构实行“部门领导+主办负责制”的运行机制,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工作负全面责任,主办对本岗位的工作负主体责任,直接对部门负责。科学设置岗位,工管委领导班子成员岗位数按照省委、市委配备的领导职数确定;内设机构设置部门正职、部门副职、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五级主办。(二)实行全员聘任制。工管委班子成员按照省委、市委干部任免决定直接聘任;部门正职由区组织部门提名,提交工委会研究后聘任。部门副职、一级和二级主办岗位,采取竞聘上岗、工委讨论决定等方式竞职聘任;对三级至五级主办岗位,采取在岗人员“双向选择”(个人选部门、部门选个人)的方式竞岗聘用。岗位聘期为两年,聘期届满,所聘职务自行免除,重新竞聘,不纳入编制管理。其中,部门副职、一级和二级主办岗位连续聘任同一岗位满六年及以上的,按一定比例进行交流。(三)实行人员双轨制管理。除省委、市委任命的干部(包括调研员、副调研员)以外,对工、管委内设部门在岗行政事业人员,原身份档案封存管理,保留原身份、级别不变。原科级及以上干部的身份档案职务一律设定为xx级干部,原管理岗职务自动解除,并记录相应聘任职务。工龄连续计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晋级、晋职、工资调整手续,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离岗、退休、参加社会保障时按档案身份办理。(四)做好落聘人员安置工作。参选本级岗位落聘的,可待本级岗位出现空岗时继续竞聘,也可以参加下级岗位竞聘。最终落聘或不报名的,作为普通办事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安排工作、进行管理。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辞职和辞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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