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人民法院应当重视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优势和作用,克服唯案办案的局限思维,积极投入大调解格局的创建工作。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各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最直接接触矛盾,也最有利于化解矛盾,人民法院支持和指导好人民调解工作,将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始发状态,不仅可以降低行政调解形成的行政成本,减轻法院讼累,而且可以真正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最大限度地将各种消极因素转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xx法院从便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角度入手,在立案庭建立专门机构,由专人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本文发布于:2023-02-20 06:17: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meiwen/16768450001736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法院工作.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法院工作.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