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文用语的一般规则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17 阅读: 评论:0
审批公文用语的一般规则 审批公文,1.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2.如果文件上出现审批人姓名,审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划圈即代表签字;如果文件只出现审批人所在单位名称或职务统称(如:办公室、业务一科、局领导等),审批人应当在单位或职务上划圈并在近旁签字。 3.批示应该注明年月日。 4.批语对象是上级的,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的,一般称。 5.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区别以下情况表述:§如果是任选的组合,应按惯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标准分类。例:按职务分类如“××、××、××局长并××、××、××(科长)”;按性质分类如“××、××、××科(以上为内设单位)并××、××、××(以上为派驻单位)”。§如果是工作流程组合,可按照流程顺序排列。例:“××局长并×副审计长”;“×主任并×副审计长、审计长”。§如果是多个对象承办事项,须明确主办人。例:“××负责(或牵头),××、××会同(或配合)办理”。此外,审批公文应使用符合档案规范的书写工具。一、签发文件1.直接签发:签发人批示“发”、“同意”、“速发”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发文,可批示“不发”、“缓发”、“修改后重报”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2.请他人审阅后再发:签发人批示“请××阅后发”,签字并注明年月日。3.改请他人签发:在发文单“签发”栏之外批示“请××签发”。4.请补充、修改后发:签发人批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后,先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但这只适用于做简单补充修改的情况。如果需要做较多重大修改,则应批示退回办文单位重办。二、请领导签发文件1.直接签发:“请××签发。”2.请他人审阅后再报签发人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报××签发。”3.先会签(复核)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复核)并报××签发。”此项适用于各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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