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实施办法、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汇编(高校)(2篇)
中共xx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更好地促进学校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保障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的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xx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发挥纪委委员职责作用,要坚持有职必有责、有责必履责、履责必尽责的原则。第三条纪委委员工作职责(一)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校纪委的决策部署;(二)参加讨论审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重要工作事项提出意见建议;(三)参与监督检查二级学院、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行使权力和廉洁从政情况(四)指导联系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五)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及问题线索;(六)完成校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第四条相关要求(一)参加学习培训。落实纪检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积极参加纪委委员业务培训。(二)参与重要工作。参加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重大活动,参与校内巡察、专项督查、工作考核等工作。(三)参与案件查办工作。按照校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信访、案件的核实、查处工作。(四)联系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督促检查所联系的纪检委员履职尽责,参加并听取联系的纪检委员所在学院、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五)报告履职尽责情况。主动向学校纪委报告年度履职尽责工作情况。第五条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加强对纪委委员履职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第六条本办法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七条本办法自2020年x月x日起施行。大学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使校、院(部、处)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守纪律、讲规矩,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xx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是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院(部、处)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参照执行。第三条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执纪,严格监督的原则。第四条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层级负责、分级监督。第二章监督内容第五条遵守党纪政纪,规范用权、履职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