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法院调研时的讲话 法院工作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16 阅读: 评论:0
在区法院调研时的讲话 法院工作
各位们:法院工作,按照区政协的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十三届区政协的全体班子成员、部分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的处级干部,一起到区法院来。我们此行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来开展工作调研,二是来作沟通联络,三是来学习取经。刚才我们旁听了一场庭审,听了春南院长的汇报,也听了大家的发言,我是收获匪浅,我可以这么讲,我们此行的三个目的都达到了。非常感谢法院的精心安排。借这个机会,我再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是坚持传承历届传统 静安区法院一直是我市法院系统的一个先进单位。这些年,在历届法院班子的领导下,在全体法官和法警的共同努力下,区法院一直保留着这样一种先进的荣誉,这很不容易。德庆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好工作,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传承好历届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从刚才的汇报和交流中,我明显地感觉到,区法院在这方面,是很好地传承了历届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做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开拓创新,取得了新的成绩。 回顾近年来区法院的工作,可以看到,区法院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知难而上,勇于进取,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树立司法权威、服务社会大局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静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其中,老年审判、精品战略、法制宣传等更是区法院的特色亮点工作,受到最高院、市高院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如,针对静安居民老龄化程度高、涉老诉讼多的特点,早在1991年,静安区法院就建立了老年审判法庭,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要求,于1994年挂牌成立“民事审判第三庭”,即“老年庭”。这是全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专门审理60岁以上老人权益纠纷的单列民事审判庭。又如,从2008年起,在上海法院系统内首推庭长轮值接待制度,安排庭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了一些涉诉矛盾,提高了法院接待工作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使得法院投诉类来访数量呈现明显减少趋势。再如,“精品战略”已成为区法院的一张闪亮名片。2010年审理执行徐大雯(谢晋遗孀)诉宋祖德名誉权纠纷案就为区法院赢得了广泛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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