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5日至8月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巡察。9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中院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抓紧抓实巡察整改。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以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确保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要求。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光辉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利宾、李勇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参加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院领导带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自身问题的立行立改,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部门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利宾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审管办、计财处、司改办等部门负责组成,负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三)坚持狠抓落实,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整改促进成效,不断深化巡察成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整改落实的成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导向,切实把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全面对待,深刻认识,明确能马上解决的立即整改,需长时间解决的系统性问题,不断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阶段性成效明显。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3方面10个具体问题,采取措施30项,已完成9个,基本完成1个。(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四个意识’不够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