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13 阅读: 评论:0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1.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2.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组成名额基层党的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由5至11人组成,不设候补委员。如设立常委会,常委会5至7人组成,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基层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由3至5人组成。依习惯做法和工作方便,委员会组成名额一般应为单数。3.委员的产生办法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⑵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①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4.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办法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5.常委的产生办法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6.选举结果的处理办法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7.委员的补选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8.选举会议主持人的确定⑴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⑵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⑷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9.候选人情况介绍问题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做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做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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