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市级)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11 阅读: 评论:0
2020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市级)
工作要点,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x发〔2018〕3号)确定的改革目标,2020年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注重打基础促规范,尽快建立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推进我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一、统筹灾害管理,强化责任落实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制和行业管理责任。市、县(市区)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根据“xx发〔2018〕3号”文件要求,市、县(市区)减灾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政府主要负责担任,乡镇(街道)要建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关注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村居救灾救助工作体系可能出现的断档问题,在确保原有乡镇防灾减灾救灾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强化乡镇街道、村居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二、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灾害风险防控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与生产事故风险监测评估会商机制,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地震)等部门要加强极端天气、汛情旱情、海洋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火情、地震监测预警,建立预警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灾害风险预警能力。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综合督查和防汛抗旱、地震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等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不留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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