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四个环节”搞好工作评议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11 阅读: 评论:0
把好“四个环节”搞好工作评议
开展工作评议是贯彻落实监督法和湖南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的重要内容,是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一种有效形式。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对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的工作评议,得到了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和认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笔者认为,要提高搞好人大评议工作的实效,具体做法上应把握好以下四个环节。一、评议对象确定要准要精。确定评议工作部门是整个评议工作的首要环节。在确定工作评议对象时,要准确把握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和主人翁精神,通过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政情通报会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一府两院”工作部门比较集中的问题,或者是通过人大代表集中反映的社会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议需要评议的部门。要按照“精而少、重实效”的原则,根据来自不同渠道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社会重大问题,区别对待,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有计划地逐年依法确定1至2个“一府两院”工作部门纳入评议范畴,开展工作评议。这样既能突出人大常委会每年监督工作的重点,也能实实在在解决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近年来,我们根据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要求,结合县委工作重点和中心,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确定每年的工作评议部门,既突出了确定评议对象“准”、“精”、“实”的要求,也体现出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特色和依法办事的理念。二、评议调查要细要深。评议调查是整个评议工作的基础。评议调查是搞好评议工作的基础。要确保评议调查的客观、真实性,应在“细”和“深”上做文章,切实做好“四”查:一是单位自查。被评议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常委会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交评议调查组。二是社会调查。将评议的部门和评议的内容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三是专题调查。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成调查组,深入被评议单位及下属单位,采取查看资料、实地视察、个别访谈、集中座谈等形式,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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