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11 阅读: 评论:0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20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加快新时代应急管理改革发展,坚定不移建设清廉桐庐,为夺取“两战全胜”、加速开创潇洒桐庐转型跨越绿色崛起新境界提供坚强保障。(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要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围绕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一张网”,建立形成“四责协同”的有效机制。局党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责任意识,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主要负责人当好“领头雁”,坚持责任上肩,按照“四个一”要求,定期分析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及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落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根据责任分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任务,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督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桐庐县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办法》,经常性与分管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做好纪实留痕工作,确保落实有力、倒查有据。三是强化责任落地生根。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及时研究制定计划和措施,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定期开展科室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一般工作人员动态,落实提醒责任,深化基层干部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促使全体干部种好党风廉政“责任田”,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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