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镇乡)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10 阅读: 评论:0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镇乡)一、目的为规范全镇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提高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维护稳定原则。完善防范和处置机制,严厉打击、严密防范破坏社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3.依法妥善处置原则。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依法采取措施,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4.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原则。处置社会安全事件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重要情况、重大举措和重大行动必须向党委、政府汇报,听从指挥,服从命令。5.严格依法办事原则。处置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依法及时取证;参与处置工作人员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防止滥用职权和处置失当,导致扩大事态,造成负面影响。6.部门密切配合原则。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全力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工作,形成合力,快速、高效、有序处置。7.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要分级负责,以事发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置为主,同时条块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统一指挥、协调和指导处置工作。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成立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政府镇长、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镇党政办、派出所、镇信访办、镇安监站、镇财政所、镇工办、镇供电所、镇卫生院、镇邮政局等部门担任。(二)应急组织机构办公室职责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成。其职责是:1.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处置社会安全事件工作意见、措施和上级领导关于处置工作的指示、要求;2.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有关社会安全事件方面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3.保持与镇处置社会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信息;4.负责社会安全事件有关重大情况、处置措施和预警信息、现场采集信息的上报下达和反馈;5.组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6.负责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本文word下载地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镇乡).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镇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