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各部门:为了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主体责任清单。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一)、认真履行总揽全局责任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推动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2.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从严管党治党,定期研究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支持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合账,按要求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3.强化压力传导。动态更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界限和相关要求。健全完善“五档十七册”痕迹化管理制度和履责记实日志,实现履责情况全程留痕。修订“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制度,定期量化考核点评,强化激励约束,加大问责力度。每半年向县委和县纪委专题报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传达学习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初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解,明确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主体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