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09 阅读: 评论:0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食品安全省建设规划(2020—2023年)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通知》和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省委、省政府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总体部署和xx市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全域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二、总体目标到2023年,全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到2023年,全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三、基本原则(一)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落实《规定》要求,党委、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育、商务、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二)区级统筹,全域创建。区政府食安办统一谋划全区创建工作,统筹解决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基础保障等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制定创建方案,科学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三)提标提效,创先争优。鼓励各单位制定实施高于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标准,结合辖区实际,主动探索创新,开展特色创建,形成亮点和经验,加快推进创建工作。
本文word下载地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