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各村(居)、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xx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以及xx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泰委办发〔2020〕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事项明确如下:一、目标要求1.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系统思维,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促使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控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3.镇党委书记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4.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履职条件等因素确定相应责任,进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价。二、责任划分(一)镇党委书记主要履行以下安全职责:1.全面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城市安全发展;2.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等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把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4.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报告的一项内容。镇党委会每季度不少于x次,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队伍建设,强化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6.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思想,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