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07 阅读: 评论:0
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120号)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助力农村标准化建设水平提升,推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和工作体系,标准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作用更加有效。基本建成支撑乡村振兴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农业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项以上,制修订农业农村类地方标准200项以上。标准化工作覆盖区域稳步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达到xx万亩。新建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基地、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xx个以上。 到2035年,农业农村标准化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支撑乡村振兴的标准体系、标准实施推广体系和标准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更加有效。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标准化农业全产业链构建。 1.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按照《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分行业、分区域、分链条构建结构合理、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针对全产业链专业分工要求,从产地环境、产业投入品、生产设施设备、技术操作规范、质量安全、农产品包装储运、营销、节水节地节材、安全生产、生态循环保护以及农业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入手,充分运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信息技术、智能技术等最新成果,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加快制定具有我省特色的省、市地方标准,不断优化升级产业链标准体系。鼓励农事企业、农村合作组织、行业协(学)会、农业龙头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主持或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实现与农业产业链标准有效对接。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包括种植业、林草业、特色产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管理等7个产业链标准子体系,促进形成具有精细化专业分工、无缝衔接的新型农业全产业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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