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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05 阅读: 评论:0

xx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xx新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疫情防控,2020年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指出:“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以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要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以县域为单元,确定不同县域风险等级,分区域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进一步靠实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市县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万无一失,在前期下发《关于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组织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食品生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调度安排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工信发电〔2020〕9号)、《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电〔2020〕15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制度的通知》(甘工信发电〔2020〕16号)、《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36号)以及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促进工业企业防疫情保运行促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40号)基础上,省工信厅制定了《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一企一策”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各市州要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以县域为单元,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备案制度,组织辖区内企业分区域分类别有序复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市州工信局、xx新区经发局每日18时前,将辖区内复产复工企业动态监测情况通过“xx省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报省工信厅。联系人:刘宇巍(0931-8929300)、王娟娟(0931-8929252)xx省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技术总监:张健(15609410088)、厚建刚(18709440808)、董慧 (13220400223)附件:1.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国家卫健委) 2.攀钢重庆钛业公司复工发生聚集性疫情严重事件 xx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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