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xx新区经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现就做好我省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一)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市州政府确定),要确保按时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二)各类中小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严密的防控措施,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可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三)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市州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按照“重点培育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一)企业要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岗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