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部门会议记录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05 阅读: 评论:0
关于规范部门会议记录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部)、室(中心、所)、机关党委:会议记录,为提高我校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部门会议记录、院系(部)工作大事记编撰和院系(部)内部发文,现将《部门会议记录规范》、《院系(部)工作大事记记载范围规范》、《院系(部)内部发文格式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年×月×日部门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记录,是记载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报告、讨论发言、会议决议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它是会议情况的真实反映,可以作为贯彻执行会议决议或会议精神的依据,作为进一步分析、检查、总结工作的重要参考,能起到文献资料的重要作用。一、会议记录内容(一)会议记录内容必须全面完整会议记录包括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是会议记录的有机整体,要全面完整地记载清楚,不得随意取舍。1.标题。要注明会议全称。2.会议组织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记录人等。出席人是指按照规定必须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表决权。列席人是指不属于会议成员,但与会议有关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所有人员均要写出全名,重要人员要详细写明职务。缺席者应注明原因。3.会议内容。包括会议议题,主持人讲话内容,汇报人姓名及汇报内容,与会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决议事项等。与会人发言如有书面讲稿或会议材料,可作为会议记录的附件。(二)会议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准确1.会议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尽可能完整地记下发言者的原话,忠实于发言者的原意,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过程,不得任意增删和改动。记录要突出重点,有详有略,重要的内容和发言要详记,不重要的或与会议无关的可以略记或不记。2.会议记录一定要表达准确,层次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不能产生曲解和疏漏,更不能支离破碎,言不及意,挂一漏万,丧失依据作用。因此,对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决议等要力求准确,特别是主要领导人的发言,对关键问题、有争议问题的发言,更要准确记下原话。对没有听清楚或发言者表达不清楚的,不能凭主观想象任意推断,应找有关人员和发言者本人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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