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事务局关于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总结(市级)
2019年,为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效促进全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根据xx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于2019年x月x日至x月xx日在全市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有关活动总结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4.13”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深入宣传省委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和“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思想内涵,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展覆盖范围,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为xx自由贸易区(港)和“三地两区一中心”的xx东部中心城市建设的凝聚民心意志 ,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把握准确的宣传内容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xx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xx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基层,深入民心。 (二)宣传我省和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突出成就。通过宣传月活动,大密度、多角度宣传展示我省和我市民族事业发展的巨大成就。重点宣传我市民族地区在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民族团结、特色产业、特色村寨、特色文化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豪感和自信心,鼓励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为建设“产业强、城乡美、百姓富、社会和”的xx东部中心城市凝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