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01 阅读: 评论:0
永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督办制度,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和交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特建立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 联席会议是对安全生产季度扩大会议的补充,其主要职能是在县安委会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查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并对各项工作措施予以落实。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重大决策。(二)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方案及对策、措施。(三)组织联合检查,督促、检查县直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四)审议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五)督促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第三条 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交通局、团县委、地方海事局、运管局、教育局、国土局、质监局、环保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卫生局、食药局、工商局、广电局、旅游局、司法局、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气象局、总工会、科技局、民政局、文化局、工信委、国资委、法制办、林业局、农机局、中小企业局、商务局、畜牧局、炳丹局、恐管局、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刘家峡公路管理段、电力管理局、通讯部门、保险部门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参会单位 。第四条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县长,县安监局正、副局长,其他联席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成。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保持相对稳定,半年内不调整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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