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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暂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5:59 阅读: 评论:0

关于印发《中共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暂行)》的通知

为了保证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高效运转,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实行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凡以办公室名义提出的工作建议、上报的请示报告和做出的工作安排,以及工作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必须经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也可由主任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召集,办公室副主任、各工作组组长参加。二、文件运转制度。凡以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和下发的文件,以纸质签文程序按以下步骤办理:承办人拟稿→组长(副组长)审改→综合协调组组长核稿→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签,然后送综合协调组登记编号,由承办人校印、封装,交综合协调组统一发送。各类来文统一由综合协调组分类、登记,综合协调组组长提出拟办意见,按不同内容、密级送主任和分管副主任审批后交各工作组办理。办结后,领导审批原件交综合协调组机要人员存档。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简报》,由宣传简报组负责编辑、起草,组长(副组长)审核把关,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签,宣传简报组负责校对、印发。三、来电来访处理制度。接听有关主题教育的请示报告电话,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按程序办理。省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精神,要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和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各乡镇各部门涉及主题教育开展过程中请示、咨询相关问题的来信来访,由综合协调组负责登记,并根据来信来访内容转给相关工作组接待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主任、副主任报告。对各地各单位请示的事宜,有明确规定的应及时予以答复,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业务分工,由相关工作组认真研究,提出答复意见报有关领导审定后予以答复。主题教育开展中涉及的信访举报问题,由专项整治和作风督查组受理。四、公章管理使用制度。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公章由综合协调组指派专人管理。凡以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名义形成的文件、函件,需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综合协调组登记后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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