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工作纪律 压实防控责任 市纪委通报2起疫情防控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紧盯“六个落实”、严查“六种行为”,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但是,在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担当履职不力。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压实防控责任,推动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近日,市纪委通报2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履职不力典型案例。兴宁区三塘镇那笔村党支部书记黄志勇违规参与群体性聚餐问题。2020年2月3日,黄志勇对村民陆某某等10人在那笔村花围坡文化室聚餐、喝酒、打牌等活动,不仅未及时上前制止、带头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反而参与其中,造成不良影响。那笔村还存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其他问题。2020年2月5日,兴宁区纪委决定对黄志勇予以立案审查。横县六景镇红花村党支部书记张认玲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张认玲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擅自脱岗从事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工作,未有效落实重点人员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监管不力,导致与武汉返乡人员张某某密切接触的人员没有按要求居家医学观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3日,六景镇党委决定免去张认玲六景镇红花村党支部书记职务。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案例,有的无视纪律要求、失职失责,有的擅离职守、监管失范,造成不良影响,必须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